福建安溪鄉鎮園區污水處理項目(管網及配套工程二期)補充通知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被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名稱):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安溪鄉鎮園區污水處理項目(管網及配套工程二期)已由安溪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閩發改備[2024]C090954號《福建省投資項目備案證明(內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福建省安溪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自籌,招標人為福建省安溪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君平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安溪縣;
2.2. 工程建設規模:安溪鄉鎮園區污水處理項目(管網及配套工程二期),本項目擬對安溪縣湖頭鎮內開展污水治理工程及收集與處置。主要建設內容:本次污水收集處理工程結合環境現狀,重點實施以下工程:
(1)新建凈化槽4座等
(2)修繕現狀污水站4座,其余2座廠站已廢除或撤并納管、1座保留現狀。新建污水提升泵站5座,總提升規模725噸/天。
(3)核定后總處理規模547噸/天;
(4)新建管道總長度141.701km。其中污水主管28.971km,接戶管112.73km;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排水工程、路面拆除及修復工程、污水處理站、一體化泵站、一體化凈化槽、電氣工程等,具體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資料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工程造價3938.8673萬元、專業內容包括排水工程、路面拆除及修復工程、污水處理站、一體化泵站、一體化凈化槽、電氣工程等;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工程造價3938.8673萬元、專業內容包括排水工程、路面拆除及修復工程、污水處理站、一體化泵站、一體化凈化槽、電氣工程等;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39388673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5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本項目嚴格要求2025年10月31日前竣工驗收,各關鍵節點要求為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總工程量40%,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總工程量60%,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總工程量80%,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總工程量100%;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并達到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