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克什克騰旗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達里諾爾湖東岸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運營總承包(EPC+O)
克什克騰旗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達里諾爾湖東岸生態保護修復
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運營總承包(EPC+O)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K1504252025042301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克什克騰旗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達里諾爾湖東岸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已由克什克騰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克發改字(2023)249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赤峰市達里諾爾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建設資金為中央財政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及地方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采購、施工、運營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克什克騰旗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達里諾爾湖東岸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2.2標段名稱:克什克騰旗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達里諾爾湖東岸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運營總承包(EPC+O)
2.3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克什克騰旗
2.4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1、貢格爾河下游緩沖帶修復工程,修復總面積 313 萬㎡,封育圍欄總長度 31km。
2、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包括達日罕烏拉蘇木與達里漁場社區兩個站點。其中達日罕烏拉蘇木污水處理站,規模處理量 120m3 /d,污水收集管網長度11km;達里漁場社區污水處理站,規模處理量 50m3 /d,污水收集管網長度 16.6km。
3、崗更諾爾湖水生態修復工程修復面積 10.22 萬㎡,采取生態修復及配套水利設施建設等措施。
2.5 項目計劃投資額:3838.98萬元,其中
(1)工程費: 3680.82萬元。(交付使用后含一年運維費)
(2)設計費:158.16萬元。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運營總承包(EPC+O)模式實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設計(方案及深化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施工期間變更、竣工圖編制、施工現場服務等)、采購(材料設備采購等)、施工、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工作等內容以及項目完成后運行及維護。
2.7質量標準: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標準。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驗收標準的合格等級。
運營質量標準: 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標準。
2.8 計劃工期:48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90日歷天)。 運營維護期:1年。
2.9運營維護期要求:項目完成后由中標單位負責運營維護。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有①②③④四項資質,或由具有①②③④四項資質的企業組成的聯合體,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采購、施工及運營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