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一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二百六十一)(朝陽區垡頭街道)工程總承包(EPC)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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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二百六十一)(朝陽區垡頭街道)工程總承包(EPC)資格預審公告
(招標編號:S110000A001037460030)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第一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二百六十一)(朝陽區垡頭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以 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確認第一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的通知》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資額為 4507.188 萬元,建設資金來源為 企業自籌及政府補助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項目建設地點: 北京市朝陽區垡頭街道
規模:地上建筑規模: 37559.9平方米 ;地下建筑規模: / ;建筑面積: 37559.9 ㎡ ;建筑高度: ≤18.76m ;長度: 0 m。
招標范圍: 按照招標人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包括垡頭金蟬北里21號院1-7號樓)、材料及設備采購、施工圖預算及造價控制、聯調聯試、竣工驗收、竣工備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內維修其任何缺陷和質量問題等工程總承包(EPC)。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與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及以上 本次資格預審 : 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的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資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雙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雙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參加資格預審;
(3)自愿組成聯合體的申請人須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牽頭人為本項目的施工方或設計方;
(4)申請人為聯合體的,聯合體協議中聯合體成員對牽頭人有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簽章授權內容的,可按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在規定部分加蓋聯合體牽頭人企業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可視為申請文件簽章有效;
(5)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含牽頭人)。 。
四、是否有投標補償
是否有投標補償: 否。
五、資格預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