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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尼勒克縣唐布拉社區供水管網建設項目一標段(EPC)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伊犁州尼勒克縣唐布拉社區供水管網建設項目已由伊犁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伊州發改項目〔2025】53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尼勒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資金及其他地方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中央預算內資金 70% ,其他地方財政性建設資金3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伊犁州尼勒克縣唐布拉社區供水管網建設項目一標段(EPC)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尼勒克縣
2.2建設規模:制水車間、設備用房2000方清水池、1000方高位水池及附屬工程水處理設備。
2.3 總投資額:750萬元
2.4總承包計劃工期:180日歷天,包含設計周期:20日歷天;(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2.5招標范圍:本項目的設計服務(含施工圖設計、審圖及施工期間的配合服務、相關技術服務等)、協助發包人完成辦理各項相關審批手續、材料設備采購與安裝、施工總承包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后期維護管理和配套設備的售后服務等全過程服務的工程總承包。同時投標人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并承擔工程質量終身責任。
3
.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3.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乙級(含)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級] (含)以上資質
(3)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5)自治區外建筑企業應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號)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報送手續。
3.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工程](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企業類似業績要求: ①施工類似業績要求: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已完成至少2項質量合格的類似項目施工或者工程總承包業績(類似業績指與發包工程建設規模相似、結構類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總承包項目)(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意見表,三者缺一不可,否則視作未提供),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新成立公司不需要提供,新成立公司指:注冊時間從發公告之日起前12個月內的公司);
②設計類似業績要求:近三年(2022年03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已完成至少1項與本項目相類似的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或工程總承包業績(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簽訂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