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七局集團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長治市長豐片區棚戶區改造5#-15#樓項目經理部鋼管物資采購公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次招標項目中鐵十七局集團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長治市長豐片區棚戶區改造5#-15#樓項目經理部鋼管物資采購,招標組織單位為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集采中心,招標人為中鐵十七局集團城市建設有限公司,使用單位為中鐵十七局集團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長治市長豐片區棚戶區改造5#-15#樓項目經理部。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采購。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2.1項目概況項目名稱:長治市長豐片區棚戶區改造5#-15#樓項目經理部。
建設地點:山西省長治市潞州區太行南路
工程概況:本項目總建筑面積:166064.48m;其中地上面積:120336.94m地下面積:45727.54 m。本工程住宅樓結構形式為鋼筋砼剪力墻結構,裙房結構形式為鋼筋砼框架結構,結構設計使用年限 50 年,抗震設防烈度為 7 度。
施工內容包括:5#~15#住宅樓及其底部的商業服務網點和便民店、部分小區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地下車庫及地面口部構筑物、地下設備用房、人防地下室及人防地面口部構筑物、住宅地下室、出地面風井構筑物等、圍墻、空外管網、景觀綠化、道路等。施工內容涉及地基與基礎工程、建筑工程、結構工程、裝飾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等。
2.2招標內容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3. 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組織單位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2013年修正);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2013年修正);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8 號);
(8)《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9 號);
(9)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 鋼管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家的授權),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生產能力:包件投標人需為生產企業或經銷商,且應具有合格的配套專業生產設備或生產作業線;生產商年供應能力要滿足招標包件的總需求數量。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必須保證用于本工程的技術完整性;
(3)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近三年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報價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300萬元(含)人民幣;
(4)質量保證能力:招標物資須具有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近三年質量檢驗報告至少1份;
(5)供貨業績:須提供投標人近三年招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須提供簽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合同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招標物資生產廠或其銷售公司報價不受業績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