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陰縣湘江水廠-鶴龍湖水源置換及管網延伸工程(第二次)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湘陰縣湘江水廠-鶴龍湖水源置換及管網延伸工程已由 湘陰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關于湘陰縣湘江水廠-鶴龍湖水源置換及管網延伸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湘陰發改審〔2025〕5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湘陰縣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招標人為湘陰縣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岳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批復,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湘陰縣湘江水廠-鶴龍湖水源置換及管網延伸工程(第二次)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名稱和標段名稱:湘陰縣湘江水廠-鶴龍湖水源置換及管網延伸工程(第二次)。
2.2 建設地點:湘陰縣鶴龍湖鎮及靜河鎮。
2.3 建設規模(項目建設內容、工程等別、建筑物級別、項目特性、功能、總投資額、總工期等):1.從湘江水廠至鶴龍湖水廠新建DN500輸水主管總長15163m,其中球墨鑄鐵管14558m,涂塑鋼管605m
。2.鶴龍湖中心水廠改造:改造送水泵房及配電間
。3.配水管延伸總長70008m,其中De315PE管7105m,De250PE管6698m,De200PE管7355m,De160PE管26516m,De125PE管8856m,De110PB管13477m,配水管線一體化無負壓加壓站1座(單泵Q-11Ls,H=10m,N=4kW:兩用一備),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概算批復總投資11997.54萬元。總工期24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水利工程。
(2)招標范圍和內容: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及服務配合工作、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過程。
2.5 計劃工期:24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設計:符合國家及行業設計規范要求,且最終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設備采購:采購部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并滿足招標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質需求;施工:符合國家相關質量驗收規范標準達到合格要求。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國家相關文件進行保修 。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必須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綜合監管系統建立信用檔案的市場主體單位。
3.3 投標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和水利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的能力。
3.4(A) 本項目對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不作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