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獅市污水管道改造和提升項目-厝上溪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污水管道上游修復)(招標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被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名稱):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石獅市污水管道改造和提升項目-厝上溪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污水管道上游修復)已由石獅市發展和改革局以獅發改審【2024】26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福建石獅水務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自籌,招標人為石獅市錦尚鎮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石獅市錦尚鎮;
2.2. 工程建設規模:石獅市污水管道改造和提升項目-厝上溪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污水管道上游修復),總造價806.4994萬元。排水工程,最大管徑DN1000,具體以招標人發出的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石獅市污水管道改造和提升項目-厝上溪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污水管道上游修復),總造價806.4994萬元。排水工程,最大管徑DN1000,具體以招標人發出的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造價806.4994萬元,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造價806.4994萬元,最大管徑DN1000;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8064994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8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一個標段 ;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