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廊坊市龍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銀河南路至東張務閘段)施工項目經理部水泥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廊坊市龍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銀河南路至東張務閘段)施工項目水泥
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CRCC-18ZB-LHZL-2025-SN-01)
1.項目概況及招標條件廊坊市龍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銀河南路至東張務閘段)起點為銀河南路橋,終點為東張務閘,全長13.41km。除澇標準為20年一遇,本河段銀河南路橋~永豐閘排澇流量為412m3/s,永豐閘~東張務防洪閘排澇流量為419m3/s。本次治理河段對永豐橡膠壩拆除重建為合頁壩,新建穿堤涵閘1座,為東張務濕地分水閘,拆除重建泵站1座,為北田莊泵站。其中,永豐合頁壩設計排澇標準與河道一致為20年一遇,設計流量為419m3/s;東張務濕地分水閘,設計分水流量為219m3/s;北田莊揚水站設計排澇流量2.1m3/s。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建設單位、股份公司、集團公司有關物資管理規定,現對水泥進行公開招標。
1.1 此次招標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談判小組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7)《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集中采購區域中心實施辦法》(中國鐵建物采〔2021〕2號);
(8)《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公司設物〔2021〕419號);
(9)《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公司設物〔2021〕420號);
(10)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2.招標內容
2.1中鐵十八局集團有限公司廊坊市龍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工程(銀河南路至東張務閘段)施工項目經理部
2.2招標內容:項目施工所需水泥,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所有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投標人資格要求:
1、營業范圍要求:投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或企業法人,具有招標產品生產和供應經驗的生產商和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代理商需上傳生產商的授權代理證明。
2、生產能力要求:各生產商須在項目所在地有供貨能力;年生產能力需在30萬噸及以上。
3、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需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力;注冊資金不得低于500萬元。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投標產品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和國內現行的有關標準(具體見招標文件條款),應提供投標物資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04月01日具有CMA或CNAS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合格檢測報告。
5、供貨業績要求:
水泥供應商相關業績要求:須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04月01日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水泥供貨業績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及履約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和供貨合同彩色掃描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