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濟源示范區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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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濟源示范區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項目已由濟源市發展改革和統計局批準,批準文號為濟發統審批〔2024〕157號,招標人為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生態環境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名稱:濟源示范區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施工
2.2項目代碼:2406-419001-04-05-730562
2.3項目編號:JGZJ-工程-2025058
2.4項目地址:濟源市邵原鎮、克井鎮、承留鎮、梨林鎮、軹城鎮等5個鄉鎮。
2.5項目規模:本項目主要包括邵原鎮小南河,克井鎮梅苑小區澇河、逢南村水塘、塘石澇河,承留鎮南姚河澇河、三湖嘉園西北水溝,梨林鎮南程澇河、屈西澇河、屈東澇河和軹城鎮西軹城澇河、王禮莊村東水溝、東添漿村東水溝等12條農村黑臭水體的內源治理和生態修復等內容。
標段劃分:
一標段:邵原鎮小南河農村黑臭水體的內源治理和生態修復等內容的施工;
二標段:克井鎮塘石澇河、梅苑小區澇河、逢南村水塘農村黑臭水體的內源治理和生態修復等內容的施工;
三標段:承留鎮南姚河澇河、三湖嘉園西北水溝農村黑臭水體的內源治理和生態修復等內容的施工;
四標段:梨林鎮南程澇河、屈西澇河、屈東澇河農村黑臭水體的內源治理和生態修復等內容的施工;
五標段:軹城鎮西軹城澇河、王禮莊村東水溝、東添漿村東水溝農村黑臭水體的內源治理和生態修復等內容的施工;
2.6計劃工期:一標段:120日歷天;二標段:90日歷天;三標段:90日歷天;四標段:90日歷天;五標段:90日歷天。
2.7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8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文件、圖紙、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9合同估算價:一標段:2569017.45元;二標段:1798641.05元;三標段:1240773.87元;四標段:989443.8元;五標段:1457486.31元。
2.10安全目標:杜絕重傷、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標:市級文明工地。
2.12揚塵防治目標: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揚塵污染防治標準及各項揚塵管控指令,做到達標生產。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資格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人員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工程專業貳級(含)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注:本文所指“在建工程”是指:項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標未開工。如果“在建工程”項目經理有變更情況的,需在投標文件中附變更證明文件(變更證明文件需經過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否則視為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
3.3財務要求:財務運行狀況良好,沒有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財務狀況良好說明書,格式自擬),投標時提供 2023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本條規定年份的,自成立年份開始提供,投標人的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提供自行出具最新的財務報表說明和納稅社保證明材料。
3.4投標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3.4.1 2024年04月01日以來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止(近一年)違反國家24部委《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展開聯合懲戒的備忘錄》中任意一條(無需提供證明,須作出未違反承諾)。
3.4.2企業在近三年內存在行賄犯罪記錄(無需提供證明,須作出未存在承諾)。
3.4.3投標企業被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且在管理期限內的(投標人須提供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網站或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網站查詢打印頁,打印頁需包括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3.4.4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且在管理期限內的(投標人須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打印頁,打印頁需包括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3.4.5在“信用中國”網站重點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嚴重失信主體”且在管理期限內的(投標人須登錄“信用中國”網站選擇“信用服務”欄目進行查詢,其中在“信用信息分類查詢”欄目中查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重點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查詢”欄目中查詢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名單,投標文件中須附查詢網站打印頁,其中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為“信用中國”網站跳轉“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網網站打印頁,所有打印頁需包括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3.4.6被吊銷許可證件、營業執照,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取消投標資格的(無需提供證明,須作出未存在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