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縣南湖水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初步設計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XJY-2025-007)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 長治市 沁縣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沁縣南湖水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初步設計(招標項目編號:D3201150734004303001),已由沁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以沁發改科技發【2025】17號文件批準,資金來源為申請上級投資及縣級自籌解決,招標人為長治市生態環境局沁縣分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對南湖部分區域進行底質改良15000㎡。在湖周構建水域生態緩沖帶12215㎡。在湖內建設生態濾床5處,并建設主要雨水口初期雨水快速處理設施。
招標內容與范圍:招標內容包括初步設計等相關服務內容;按一個標段進行招標。
建設地點:長治市沁縣;
設計服務期限:簽訂合同后30日歷天內完成;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規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投標人須具備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3、投標人近半年內任意一次完稅憑證;
4、投標人近半年內任意一次企業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5、投標人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
7、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8、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