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疆阜康礦區總體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服務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新疆阜康礦區總體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服務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新疆烏魯木齊市新市區河北路上海大廈A座2404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 10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CX(2025)F-258
項目名稱:新疆阜康礦區總體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24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24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新疆阜康礦區總體規劃》已編制完成,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管理規定》(2024年第29號令),第二章、第十二條“省級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管理部門在組織編制煤炭礦區總體規劃時,應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水資源論證”規定,需編制《新疆阜康礦區總體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根據《關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設規劃的批復》(發改能源〔2014〕387 號),新疆大型煤炭基地是國家第十四個大型煤炭基地,由吐哈、準噶爾、伊犁、庫拜四大區組成,阜康礦區位于阜康市南部山區,東起大黃山,與吉木薩爾縣接壤;西至水磨溝,行政區劃屬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管轄。阜康礦區屬于準噶爾區,是新疆大型煤炭基地36 個規劃礦區之一。阜康礦區定位為高科技、高效率、高質量、高效益的焦煤生產基地。
為發揮水資源剛性約束在礦區規劃的牽引作用,更好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規劃礦區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按照《規劃水資源論證技術導則》(SL/T 813-2021)等國家和行業規范及規程,編制《新疆阜康礦區總體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并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技術審查。結合《新疆阜康礦區總體規劃》,按照可持續發展理念,分析和論證礦區水資源保障條件。按照“節水優先、優水優用、分質供水、分期預測”的原則,分析礦區水資源條件及水資源開發利用形勢、礦區供水水源條件,開展礦區及分析范圍的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給出保障礦區供水安全的對策措施與建議,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的、科學的、可操作性強的對策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乙方盡早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資料,資料滿足報告編制要求下,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日歷天內完成《新疆阜康礦區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10日歷天完成上報,根據技術審查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取得具有審批權限的國家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復止。
本項目(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近3年承擔過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評審的類似項目業績(附合同和批復文件)。
2、具備水資源論證單位水平評價證書資質(甲級)和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單位水平評價證書(甲級)。
3、項目負責人需具有水文水資源、水利工程或相關專業正高級職稱,并主持過同類項目。
4、在“信用中國”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尚在處罰期內的),將拒絕其參加本次采購活動;5、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三、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