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丘市城區雨水排澇治理提升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任丘市城區雨水排澇治理提升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任丘市城區雨水排澇治理提升項目監理已由任丘市發展和改革局以任發改審字[2024]4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任丘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任丘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2.1.1 項目名稱:任丘市城區雨水排澇治理提升項目監理;2.1.2 主要建設規模及內容:本項目為任丘市城區雨水排澇治理提升項目監理,包括雨水泵站工程、雨水管網清淤改造修復工程、排水干渠改造工程。
2.1.3 建設地點:任丘市區;2.1.4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2.1.5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合格標準;2.1.6 標段劃分:劃分為2個標段;其中一標段:永豐渠南端雨水泵站及外接電源、尹村渠雨水泵站及外接電源、京開渠北端雨水泵站及外接電源、京開渠雨水泵站及外接電源、殷邊渠雨水泵站、永豐渠北端雨水泵站及外接電源、工業道雨水閘門施工及外接電源、油建路辦事處河渠水閘建設;二標段:尹村渠改造治理、雨水管網清淤淤泥處理及非開挖修復(北站路(長安道—昆侖道)、扁鵲大道(北環路-北站路)、渤海路(泰山道-火車站)、尹村渠(永豐渠-尹村渠泵站)及永豐渠(希望路北240m-希望路南580m)等);北站路積水點改造;永豐渠與尹村渠連接管涵改造;老大道排渠阻水點治理;建設路(扁鵲大道-九江路)雨水管線施工。
2.1.7 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及缺陷責任期結束為止。
2.1.8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的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交)工及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相關工作。主要服務范圍包括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形式進行全過程監理;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的配合工作;對安全生產監督等方面的協調管理及建議;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及采購方案的控制及審核;缺陷責任期內修復方案的審核和修復過程的監督;及時分析設計、施工、監測等資料,負責對因設計變更和不可預見因素引起的工程量變更的各種施工現場簽證的合理性及執行情況進行確認;協調管理各專業施工,合理交叉施工的總體控制管理;監督、檢查、復核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階段完工工程量、結算工程量計量;投資及造價控制,建設工期控制、工程質量控制及安全控制等;監督和指導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按時、按質收集編制工程技術文件和竣工圖,并負責對其審查;做好各階段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檔案管理等工作的檢查和評估,協助工程竣工資料的整理;監督施工單位及時完成未完工程尾項、維修工程所出現的缺陷,參與保修期內工程質量的調研、分析,檢查和記錄工程質量缺陷及缺陷原因調查分析并確定責任歸屬,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實;監理工作涵蓋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驗收、綠化養護期、缺陷責任期、最終結清等整個項目的全過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的獨立法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