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國電信紹興分公司嵊州浦東五路、浦南三路等道路綜合管線整治項目詢比公告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紹興分公司嵊州浦東五路、浦南三路等道路綜合管線整治項目(項目編號:ZJZT-2024-16921),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采購內容:嵊州浦東五路、浦南三路等道路綜合管線整治項目。具體工作量詳見技術規范書。采購類型為施工服務采購。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1.2 本本采購項目估算為1763000.00元(不含稅)。
1.3 ★合同有效期:配合工程進度及時跟進,按時完成施工維護,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免費保修。
1.4 ★質量標準:合格。
1.5 ★技術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及采購人相關要求。
1.6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7 ★對應的成交實施地域:采購人指定地點。
1.8 本項目不劃分標段,成交供應商數量1個,成交份額100%。
1.9 本項目與成交供應商的簽約總金額為【響應金額*成交份額】。
1.10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1763000.00元(不含稅),響應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2.1.2本次詢比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1.3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1.4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1.5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或依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施工綜合資質。
2.1.6供應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1.7擬派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提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并同時提供項目負責人在響應截止時間前5個月內3個月的連續社保證明材料。(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的,應在電子證書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有效期只有180天,超出使用時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2.1.8供應商須具有通信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1)企業負責人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通信主管部門頒發的A證)1人;
2)企業項目負責人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通信主管部門頒發的B證)1人;
3)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通信主管部門頒發的C證)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