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服務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期票據債券承銷服務詢比采購公告
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期票據債券承銷服務
詢比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NXG-JTGSZP-2024-FW
內蒙古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托,現對中期票據債券承銷服務以詢比方式進行采購,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1.1 服務地點:呼和浩特市。
1.2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1.3 服務內容:中期票據債券承銷,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4 債券注冊金額:預計30億元人民幣(以交易所批復文件為準)。
1.5 入圍供應商家數:7家。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資質要求:
2.1.1 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組織或其它組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務的能力。
2.1.2 供應商如為分支機構,須為總公司設立的一級分支機構,且取得總公司的相關授權(提供有效授權掃描件等證明材料)。
2.1.3 供應商須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布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機構名單》內,且為主承銷商(分支機構參與響應其總公司須在名單內,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公布的最新《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機構名單》查詢結果為準)。
2.2 信譽要求:
2.2.1 供應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查詢,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2.2 供應商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2.3 供應商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wenshu.court.gov.cn/)進行行賄犯罪記錄查詢,顯示近三年內沒有被依法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
2.3 業績要求:
供應商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止)具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作為承銷商并成功發行中期票據債券的業績(提供加蓋公章的募集說明書首頁掃描件)。
2.4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3. 詢比采購文件的獲取
3.1 詢比采購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2月14日09時00至2024年12月20日17時00(北京時間),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