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鍍屬涉重金屬排放行業,數量多、規模小、分布廣。對環境影響十分敏感,全國電鍍生產能力超過100萬平方米的企業不足500家舊J。以浙江省為例,2010年電鍍企業共有1472家,年排放廢水約0.44億立方米,規模小、產值少、管理水平低,很多電鍍企業難以做到廢水排放到穩定達標。鍍鋅是最普遍的鍍種,占電鍍生產能力的45%~50%,其次是鍍銅、鍍鎳和鍍鉻,占30%。電鍍行業每年消耗鋅10萬噸、鎳13萬噸、銅10萬噸和鉻酸酐8萬噸,分別占到全國工業消耗量的2%、30%、1.4%及80%。
由于逆流清洗、設備自動化等推廣,多數企業的水耗普遍低于排放標準M1的限值,甚至可能大大高于清潔生產標準的一級要求;無氰低氰等工藝推廣促進新工藝(如鍍銅)、新型助劑(如配位劑)的使用,電鍍廢水的水質更加復雜,含鹽量更高;雨污分流,分質、分流、分治,廢水中重金屬濃度普遍高于規范⋯推薦值,鍍件帶出液可能無法滿足清潔生產指標。采用混凝、一級沉淀分離,沉淀物顆粒細小,在沉淀池的分離效率有限(99.O%~99.9%1143)的情況下,穩定達標較困難,需要深度處理如砂濾、微濾或超濾才能穩定達標。資源回收或預處理系統由于反滲透濃水或離子交換再生液富含雜質無法回用又缺乏市場化無害處置,資源回收利用設施可能閑置,甚至導致電鍍廢水水質大幅波動,影響生產和廢水處理設施的穩定運行。電鍍行業排水量從2000年的約40億立方米降低到2010年的約4億立方米,在排水量指標降幅巨大的趨勢下,企業又面臨新的中水回用指標約束,導致治理流程較長,給排水復雜,治理投資分散,運行費用增加。具體聯系污水寶或參見http://www.bnynw.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電鍍屬于《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的五大重點行業之后的“兼顧”行業,存在許多問題,面臨巨大的減排和整治壓力。環辦[2011]144號的2012年國家重點監控重金屬企業3732家中就有許多電鍍企業。2012年環保部印發《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實施考核辦法》及《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指標考核細則》,意味著監管將更加嚴格,更加細化,將貫穿于源頭預防、過程阻斷、清潔生產及末端治理的全過程。2012年嵋副地下水主要超標指標與2000年類比增加了“個別檢測點存在重(類)金屬超標現象”,也意味著地下水檢測會被提上議事日程,意味著老舊、地下式的電鍍廢水處理設施面臨淘汰。電鍍企業廢水排放去向可分為直接排放、間接排放和電鍍園區排放。未來的趨勢是直接排放的標準更加嚴格,或執行標準Ho中的特別限值;間接排放企業除一類污染物外,其他污染物排放標準可能相對寬松,而電鍍園區企業則依據園區配套的處理設施的具體情況多樣化執行園區的接管標準,而電鍍園區廢水直接排放面臨更加嚴格的排放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