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北站站前廣場生態修復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昌北站站前廣場生態修復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夷發改投資[2025]19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宜昌市夷陵區龍泉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地方配套,招標人為宜昌市夷陵區龍泉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中元建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夷陵區龍泉鎮萬家畈村。
建設規模:該項目修復總面積約130890平方米,包含地面破除、綠化種植、配套增設,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為:清除地被植物約130890.04平方米;種植土回填約13089立方米;整理綠化用地約130890.04平方米;鋪種草皮129190.04平方米;栽植喬木16株;栽植花卉約1700平方米;設置排水盲溝4000米;拆除路面混凝土863.5平方米;拆除透水磚42平方米。
其他: / 。
2.2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綠化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
計劃工期:15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發布的開工令為準,實際竣工日期以開工日期推算)
2.3 其他:
工程質量標準:滿足設計要求,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園林綠化部分:達到《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82-2012)合格等級標準(其中綠化工程苗木種植當季成活率達95%以上,未成活部分應及時補栽補種,苗木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的成活率必須達到100%)。滿足《宜昌市園林綠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要點(試行)》、《宜昌市園林綠化工程標準化建設實施指南(2022版) 》文件要求。
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合格標準,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營業執照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1人)要求:
(1)應具備中國風景園林學會人才證書(項目負責人)或風景園林學會核發的園林綠化項目經理證書[或國家貳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其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其證書上記載的聘用單位必須是該投標人];若提供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貳級建造師注冊證書還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傳人才證書或項目經理證書或建造師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及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有)原件彩色掃描件或帶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彩色截圖)
(2)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未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情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