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臺山電廠1-5號機組脫硫制漿、脫水公用系統(tǒng)擴容改造EPC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511608,招標人為國能粵電臺山發(fā)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粵電臺山發(fā)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國能臺山電廠總容量為5150MW,分二期建設。一期工程裝機容量為5×630MW燃煤發(fā)電機組,分別于2003年12月、2004年4月、2006年1月和11月投運。二期工程6-7號為2×1000MW超超臨界機組,于2011年投運。
國能臺山電廠1-5號機組脫硫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
。2025年5月1-5號機組全部完成脫硫提效改造(FGD入口SO2濃度全部由1750mg/Nm3提高到2400mg/Nm3),脫硫效率>99.4%,出口SO2濃度≤15mg/Nm3。原制漿、脫水公用系統(tǒng)仍按照原設計(脫硫入口SO2濃度1750mg/Nm3)無法滿足長期穩(wěn)定運行要求。
國能臺山電廠1-5號機組脫硫制漿、脫水公用系統(tǒng)運行近20年,設備、管道老化嚴重,缺陷率高,日常維護成本較高。現(xiàn)計劃通過本次1-5號機組脫硫制漿、脫水公用系統(tǒng)擴容改造EPC項目,提高脫硫系統(tǒng)的運行安全性。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1、1-5號機組新增1列石灰石粉制漿系統(tǒng)。
2、1-2號機組增加1套石膏脫水系統(tǒng)。
3、3-5號機組增加1套石膏脫水系統(tǒng)。
4、改造1-5號機組事故漿液箱系統(tǒng):實現(xiàn)1-2號機組、3-5號機組事故漿液箱串聯(lián)互通。
5、改造1-5號機組工藝水系統(tǒng):實現(xiàn)工藝水系統(tǒng)與除霧器沖洗系統(tǒng)分開。
6、改造1-5號機組回用水系統(tǒng):增加回用水補水管道分別接入1-5號機組脫硫吸收塔。
7、改造2號、3號石灰石稱重給料機:拆除并新建2號、3號石灰石稱重給料機及附屬設備及卸料閘板門。
8、優(yōu)化備用石灰石漿液供給系統(tǒng):優(yōu)化備用石灰石漿液泵至1-5號機組吸收塔沿途管線。
9、更換1號機組2臺石灰石漿液泵。
10、更換1-5號機組制漿系統(tǒng)老化的表計、電纜橋架、電纜穿線鍍鋅管等。
11、更換1-5號機組脫水系統(tǒng)老化的管道、變頻器、就地控制箱、流量開關等。
12、上述內容包括系統(tǒng)的設計、設備供貨、建筑、安裝、調試試驗及檢查、竣工、試運行、消缺、性能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檔案的建立等,同時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
2.1.3工期:本項目計劃施工工期2026年3月1日-2026年10月30日,實際開工時間以開工報告時間為準,但總施工工期不得超過8個自然月(現(xiàn)場施工、試驗與調試、尾工消缺均計入施工工期中)。自簽訂合同之日起2個自然月內完成勘察設計、設備材料準備、施工人員入廠,具備開工條件。
2.1.4項目地點:國能粵電臺山發(fā)電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證書;或電力行業(yè)(火力發(fā)電)專業(yè)甲級設計資質證書;或環(huán)境工程專項設計甲級資質證書(環(huán)境工程專項設計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類)。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