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庫都爾林業局2025年環境整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監理服務
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受中國內蒙古森工集團庫都爾森林工業有限公司委托,組織本項目采購活動,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內蒙古庫都爾林業局2025年環境整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監理服務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內蒙古庫都爾林業局2025年環境整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監理服務
2、項目編號:QT304525125297
3、采購內容:重建化糞池2座,新建排水溝730米、排水管道30米、波紋管涵33米、新建路面硬化5300平方米;場區地面升級改造7500平方米;新建圍欄800米、照明工程200盞;更換供電線路400米;線桿9基;購置垃圾箱300個、垃圾清運車8臺、污水車3臺、清雪車(大型)含滾刷、獨立避障雪鏟3臺、清雪車(小型)含滾刷、獨立避障雪鏟4臺等。針對以上建設內容提供監理服務。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確定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
6、質量要求:合格。
7、安全目標:符合國家及行業要求。
8、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9、項目實施地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庫都爾鎮
10、最高限價: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138900元人民幣,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書(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2、企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提供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截圖,以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3、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競價(提供承諾函);
4、供應商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乙級(含)以上資質(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根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供應商資質包含同等級的新資質);
5、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需持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總監理工程師須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備案,同時不得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提供總監證書、備案截圖、2025年任意月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同時提供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的承諾書,格式內容自擬);
6、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賬戶開戶銀行近一年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財務報表或相關承諾(承諾函格式自擬,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7、供應商須提供承諾函,內容包含但不限于“1、承諾已充分了解項目現場實際情況,由于未參加現場踏勘而導致對項目實際情況不了解而無法按時保質完成服務的,一切責任由供應商全部承擔;2、需采購人配合協調部分應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通過采購人確認,否則視為不需要采購人協調配合工作,采購人有權拒絕其不合理要求。”
8、成交供應商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辦法》對監理內業資料進行歸檔(提供承諾函)。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