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0線柳州來賓分界至知青點公路改建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
詢比采購公告
S210線柳州來賓分界至知青點公路改建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 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S210線柳州來賓分界至知青點公路改建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
1.2 采購人:廣西交科集團有限公司
1.3 采購代理機構: /
1.4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 采購項目概況:S210線柳州來賓分界至知青點公路改建工程位于來賓市境內,起點位于柳州市柳江區與來賓市興賓區交界,經北伍街、麒村,終于興賓區麒麟村南面,路線全長15.45公里,屬于三級路提級改造二級路項目,設計時速60Km/(局部困難路段40Km/h),路基寬10m,路面寬9m,項目總投資6069萬元。本次采購為該項目沿線橋梁(共三座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工作。
1.6 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
? 一家
□ 家,成交份額: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2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S210線柳州來賓分界至知青點公路改建工程防洪評價報告編制服務。
2.2 服務期限:30個日歷天。
2.3 服務地點: 廣西來賓市。
2.4 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
(1)嚴格按照《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1992年發布,2017年修正)和《洪水影響評價技術導則》(SL/T808-2025)標準和現行的水利部水利工程規范標準要求,對上述工程建設項目進行防洪評價,編制防洪評價報告。
(2)防洪評價報告的內容和格式應依據《洪水影響評價技術導則》(SL/T808-2025)中的“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參考目錄”,并按照河道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編制。
(3)滿足有關規范要求及達到主管部門關于在河道內建設項目行洪影響論證的深度要求。
(4)負責報相關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并按照其要求進行修改,直到通過審查。
(5)配合完成河道內建設項目水行政許可報批工作,并最終取得批復文件。
3 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組織或其他組織,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資質要求: /
(3)財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