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華糖食品有限公司1.9MW分布式光伏項目(一期)施工項目比選邀請函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虎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廣州華糖食品有限公司1.9MW分布式光伏項目(一期)施工項目進行邀請比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資金來源為采購人自籌,現邀請符合要求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比選。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編號:M4400000707533432
二、項目名稱:廣州華糖食品有限公司1.9MW分布式光伏項目(一期)施工項目
三、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1、項目概況:
1.1本項目擬建設光伏電站的建筑物及區域為廣州華糖食品有限公司飲料廠區的生產運營樓、配電房及飯堂及制糖廠區的1-3號樓、原料倉、舊制糖車間、污水站實驗室、生產辦公樓、水泵房、2號門左側停車區及2號門右側停車區。飲料廠區的生產運營樓、配電房、飯堂及制糖廠區的1-3號樓、舊制糖車間、污水站實驗室、生產辦公樓及水泵房屋面為鋼混預制板屋面(其中污水站實驗室、生產辦公樓及水泵房為不上人屋面);原料倉為彩鋼瓦屋面;2號門左側停車區和人行通道及2號門右側人行通道為水泥地面。擬建設規模1972.84KWp(具體以實際安裝容量為準)。
1.2水泥屋面擬采用熱鍍鋅支架安裝方式,柱腳采用植筋鋼固定,混凝土包裹;彩鋼瓦屋面擬采用彩鋼瓦支架固定安裝方式,采用鋁合金夾具、檁條及組件安裝壓件等附件;不上人屋面采用水泥墩配重方式或化學錨栓固定支架方式安裝,如采用水泥墩配種方式安裝,基礎配重塊需沿主梁及檁條位置放置,需滿足安裝規范,配重塊不破壞屋面結構。左側停車區及人行通道采用帶導水槽的光伏鋼構車棚安裝方式,右側人行通道采用帶導水槽的光伏連廊方式安裝。如供應商有更優的安裝方式可進行推薦。供應商應根據已知信息及需求提供詳細具體的實施方案,包括光伏系統施工組織計劃、施工技術方案及整體工程造價等信息。
1.3建設地點: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東區開創大道362號;
1.4采購最高限價:本項目安裝容量暫定1972.84kWp,采用包干單價方式,最高包干單價(含稅)限價為1.70元/Wp(不包含光伏組件及逆變器),暫定總限價(含稅)約335.3828萬元,供應商包干單價不得高于給定的最高單價限價,否則按無效響應處理。
2、采購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為施工項目,涵蓋與項目相關的全部合規合法性文件獲取、設備及材料采購(甲供設備除外)、電氣安裝、人員培訓、項目并網及驗收、質保期內項目相關屋頂防漏維護維修等所有工作內容。無論當地政府部門特殊要求、原材料價格波動、國家政策調整、天氣影響、道路交通與地上地下管線影響、工程所在地群眾關系協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所需的有關部門協調等因素如何變化,均由供應商充分考量并承擔風險,采購人不再額外支付費用。并且,為完成本項目,與項目相關業主方、采購人和其他政府主管部門所要求的內容均在供應商職責范圍內。
2.1施工工作內容
(1)光伏發電項目的全部合規合法性文件取得、各項手續辦理:全部前期工作及相關合法合規性手續辦理(包含且不限于政府部門備案手續辦理、供電主管部門并網點高壓轉低壓手續辦理、施工許可辦理、其他分項工程施工許可辦理等);
(2)設備及材料采購:甲供設備及材料除外的,與本項目相關的并網柜、交流柜、光伏組件支架(包括帶導水槽的光伏鋼構車棚及帶導水槽的光伏連廊及各水泥屋面光伏支架等)、視頻監控系統、電站遠程監控系統相關網關、輻照儀及采集器、四可系統、維修通道、消防系統、防雷系統等與本工程相關設備及材料采購;光伏電站設備及備品配件的接車、卸車、倉儲保管、倒運、檢驗檢測等全部工作,并做好設備管理臺賬。
(3)土建施工:光伏安裝區域場地平整;臨時建筑(包含且不限于臨時用電、臨時用水等);建筑結構結構加固(如有);屋面滲水補漏(如有)、帶導水槽的帶導水槽的光伏車棚鋼構、帶導水槽的光伏連廊鋼構、安全防護圍欄(如有)和圍蔽;爬梯(及平臺);逆變器基礎、并網柜基礎、交流柜基礎及其他相關設備基礎、所有溝槽施工;給排水施工;清洗系統施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