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南鄭區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隔離防護與標示設立采購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南鄭區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隔離防護與標示設立采購的潛在投標人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5日 15時00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ZDD—2025—1204
項目名稱:南鄭區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隔離防護與標示設立采購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707,5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供貨安裝好15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南鄭區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隔離防護與標示設立)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南鄭區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隔離防護與標示設立)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企業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文件(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只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活動記錄,未列入在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中,也未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需提供《漢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