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標公告發布
02招標文件發布 03開評、評標 04中標公告 05中標通知書 泰州市里下河湖泊湖蕩龍溪港小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監理項目招標公告信息發布時間:2025-12-04 22:25:36來源: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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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里下河湖泊湖蕩龍溪港小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監理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州市里下河湖泊湖蕩龍溪港小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已由泰州市海陵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泰州市里下河湖泊湖蕩龍溪港小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初步設計的批復》(泰海發改投資發〔2025〕78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法人為泰州市華港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捷宏潤安工程顧問(江蘇)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泰州市里下河湖泊湖蕩龍溪港小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泰州市華港鎮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
項目用地面積約為181.89公頃,泰州市里下河湖泊湖蕩龍溪港小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總投資約12326.47萬元,招標范圍包括龍溪港(海陵段)湖濱緩沖帶建設工程、流域內河道生態修復工程、流域內生態監測工程。其中,龍溪港(海陵段)已實施的養殖塘清退工程和基底修復工程兩項工程費用約2553.84萬元不在本次招標范圍。本次擬建工程投資概算約9772.63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龍溪港湖濱緩沖帶建設工程:建設地點位于龍溪港(海陵段),建設龍溪港湖濱生態緩沖帶面積約6.36公頃,恢復水域面積98.03公頃、水生植被面積12.01公頃、水生動物群落160.65噸,新建生態護岸長度0.77千米。
2. 流域內河道生態修復工程:對茅山河、鹵汀河等2條河流部分河段開展陸域生態緩沖區構建,對溪東1號圩內河等9條河流開展陸域生態緩沖區構建及水生態系統恢復。構建陸域生態緩沖區面積1.75公頃,新建生態護岸長度34.96公里,恢復水域面積75.627公頃,恢復水生植被面積40.38公頃、水生動物群落83.41噸。
3. 流域內生態監測工程:新建小型水質自動監測站3處,點位位于原龍溪港支河上;新建生境視頻監控點3套,設在鹵汀河沿岸區域及龍溪港(海陵段)中部;新建人工采樣監測點2處,人工采樣點位于自動監測點東側和北側;配套生態監測大數據平臺軟件1套。
根據《水利水電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50286-2013)及水利部《河道等級劃分辦法》的要求,本工程主要建筑物按4級建筑物設計,臨時工程按5級建筑物設計。
2.3本合同項目施工范圍:
泰州市鹵汀河拓浚工程征遷結余資金增做項目(海陵區):涉及鹵汀河部分河道整治,主要采用組合樁護岸型式(預制樁截面為 30cm×25cm,樁長 7/6m(兩種),樁間距1.4/1.8m(兩種);預制樁后布置厚 12cm 預制鋼筋混凝土板,樁頂設 C30 鋼筋混凝土連梁,高程 2.5/2.2m 處設不小于 1.5m 寬平臺,其后按不陡于 1:2 放坡接現狀地面。預制樁及樁后預制板頂需伸入頂部連梁 5cm,預制板底部伸入土層不小于 50cm,并在其后通長貼10kN/m 的土工布一層),岸坡植物防護等。
泰州市海陵區 2024 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港口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主要是工業園區 1-5 號、溪東十組河河道整治,包括新建木樁護岸、河道沿線撒播草籽及種植灌木等措施。
龍溪港(海陵段)退圩還湖工程:對實施范圍內的圩埂進行清退,塘底清淤,水系連通疏浚等,清退區湖底地形從岸邊到中心按緩坡布置,還湖區湖底高程控制在-2.67 米(1985 國家高程基準,下同)左右。本次退圩還湖工程實施后恢復了龍溪港(海陵段)自由水面積 0.72 平方千米。退圩還湖實施后,龍溪港(海陵段)湖泊保護范圍總面積由 1.08 平方千米調整為 1.05 平方千米,保護范圍線長 8.18 千米。蓄水保護范圍線按灌溉高峰期(5-8 月)溱潼站平均水位 1.24 米控制,蓄水保護范圍面積 0.97 平方千米,蓄水范圍線長 9.19 千米。上述具體內容以施工圖紙為準。
本次招標為泰州市里下河湖泊湖蕩龍溪港小流域水生態修復工程的建設監理。
本標段的建設監理,包含上述涉及的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和安全監理、水土保持施工監理等內容的施工期、缺陷責任期(含綠化養護期)的監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完工)驗收前的各項監理工作。
2.4本合同項目監理服務期限:36個月(含缺陷責任期、綠化養護期24個月及相關檢查驗收結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執照:獨立法人。
(2)資質要求: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業績要求:投標人2022年7月1日(以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工程項目概算總投資2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監理業績。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具有水利部注冊專業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的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在工程所在地區外無在監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無在建工程執行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水基[2016]17號”規定。
(6)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7)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依據《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意見》(泰政水〔2022〕124號)被判定為惡意投訴在公示期內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承諾)。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至2025年12月25日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的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庫信息系統(網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建立、更新企業信息庫(有關證書證件和業績證明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錄入、更新);
(2)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
4.2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