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市大溪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設計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宜都市大溪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設計招標文件相關規定,現對招標文件有關內容進行澄清與修改,具體澄清與修改內容如下: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審部分-項目負責人-評分標準調整為“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執業證書或水利類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得5分。(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和2025年6月-8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其他不變。
二、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延期至2025年12月19日09時00分。
三、本項目招標文件以本次發布為準,請各投標人及時下載,并嚴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編制投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