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芝溪河流域蓬溪縣段綜合治理項目(項目名稱)施工一標段補遺01
芝溪河流域蓬溪縣段綜合治理項目 (項目名稱)施工 一 標段
補遺01
致各潛在投標人:
本項目作如下補遺澄清:
1、原招標公告3投標人資格要求3.1.2,業績要求澄清為無業績要求。
2、原招標公告3投標人資格要求3.1.3“?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資格: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冊專業)(級別)建造師,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 (業績要求) ,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變更為:?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資格: 市政公用工程 二級及以上(注冊專業)(級別)建造師,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 (業績要求) ,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原招標公告3投標人資格要求3.2,澄清為不接受聯合體。
4、原招標公告5投標文件的遞交變更為: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9 時 30 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線遞交經投標人數字證書加密的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
5、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增加附加條款:10.20 其他 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合同部分,在中標后實質性條款不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