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舟電2025年應急灰場道路工程招標公告
浙能舟電2025年應急灰場道路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天音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資金來源已落實,現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方式進行采購。
一、本次招標內容
新建道路位于六橫電廠應急灰場區域,長約230米,寬6米,要求該道路連通廠區內輸灰路中段與循泵南路,確保通車順暢,道路排水管道接入廠區雨污水系統,保障排水通暢。二、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2.投標人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三類人員”A類證書,(若存在兼職情況的,必須提供相關任命文件予以說明),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書。
3.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
4.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現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
6.投標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被列入浙能集團供應商“黑名單”或作“暫停使用”處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
7.擬派項目負責人被列入浙能集團“人員黑名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作為本標段項目負責人。
8.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團“人員黑名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該投標人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