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豐縣城發材料有限公司龍岡鄉清淤項目剩余廢砂資源網絡拍賣公告(第四次)
永豐縣城發材料有限公司龍岡鄉清淤項目剩余廢砂資源網絡拍賣公告(第四次)為提升建材綜合利用率,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源流失,保障國有資產增值保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受委托,定于2025年12月16日09時30分開始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產權交易子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采用【網絡競價】拍賣下列標的,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拍賣標的及起拍價:永豐縣城發材料有限公司擬向社會公開拍賣永豐縣龍岡鄉清淤項目剩余廢砂。廢砂為城發材料公司生產骨料及尾料,不含自然山體上的廢砂,堆放于永豐縣城發材料有限公司龍岡鄉龍上組邊羅段生產基地內,堆放面積為 7475.7 平方米,堆放范圍坐標以測繪報告為準。總量約9756.50m3,其中:細砂602.9m3,卵石2204.9m3,場地墊底層(卵石)702.2m3,未洗滌加工原砂5326.4m3,廢砂920.1m3。標的數量系由贛達泰〔2025〕(資估)字第 D0701 號(詳見資產評估明細表)評估報告提供。因露天堆放、經受著風吹雨淋,因此,上述數量僅供競買人參考,且標的移交時及移交后不對拍賣標的進行計量。評估價為561835元,現第四次降價掛網整體起拍價為20.0萬元,競買保證金6.0萬元。加價幅度(競價階梯)為1000元。
特別提示:
1.競買人在參與競買前必須親自到標的物所在地實地查看標的物,對拍賣標的作詳細了解并對拍賣標的數量、質量和價值作出自己的判斷,務必對拍賣標的有明確認識方可參加競買。競買人一旦參加競價,即表明競買人對標的現狀完全予以接受及認可,競買成交后競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相關款項的繳納、文件的簽署以及承擔的義務,拍后不得反悔,否則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哪位競買人沒到實地查看標的物,也視同其已經對標的物進行了實地查看并做了詳細的了解。
2.拍賣成交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與委托人簽訂《出讓協議》,并一次性繳交成交價款及合同履約保證金6.0萬元,付清資產成交價款后方可開發利用。
3個月內須完成廢砂的清理,買受人應保證在實際簽訂《出讓協議》約定的時間前完成全部剩余廢砂的轉移處置工作,逾期未移交處置完畢的剩余廢砂將視為自動放棄剩余砂石料所有處置權,由委托人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再行處置。
3.買受人取得該宗廢砂的所有權后,須落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主體責任,并在龍岡畬族鄉人民政府、縣國土自然資源局、永豐縣城發材料有限公司等單位的監管下開發利用。買受人不得超出拍賣范圍、平面及標高進行開發利用,如開發利用超出拍賣范圍的廢砂,將按非法采礦進行處理。
4.拍賣成交后,清淤項目剩余廢砂資源儲量的多與少都不影響拍賣成交價。拍賣人不承擔拍賣標的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保證或標的物存在缺陷等引發的一切責任。買受人應確保施工過程中嚴格按委托人指定的范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