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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招標編號:JLCTTC-25SLGC2034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農安縣波羅湖水患治理工程施工已由 農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 農發改審批字[2025]63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農安縣河道堤防管理站,招標代理機構為吉林省機械設備成套招標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地方政府自籌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名稱:農安縣波羅湖水患治理工程施工
2.2 建設地點:位于農安縣巴吉壘鎮及農安鎮
2.3 招標內容:新建提水泵站1座 ,泵站進口新建引水渠0.67公里,新建20.333公里直徑為DN1600的球墨鑄鐵管道。管道沿線穿越省道1處、縣鄉道14處(混凝土路面12處。瀝青路面2處)、田間道路39處,河流5處。
2.4 計劃工期:2025年12 月28 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5 質量標準:符合 《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T223-2025)、《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SL/T631-2025)的合格工程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獨立法人資格;
(2)本項目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二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法人單位;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成員必須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各方均需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且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條件,聯合體各方需簽訂書面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責任和義務,協議應明確牽頭方及各方的權利義務,牽頭方負責代表聯合體與招標人溝通和履行合同,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同一項目中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同一項目投標,聯合體中標的,各方需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并對中標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 11月28日至 2025 年 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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