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安新組團老城區及城中村雨污管網恢復重建項目施工一標段(二次)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雄安新區安新組團老城區及城中村雨污管網恢復重建項目施工(項目名稱)已由安新縣營商環境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雄安新區安新組團老城區及城中村雨污管網恢復重建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安營商政投【2025】44 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安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專項資金及縣級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資金落實情況為 已落實 ,招標人為 河北白洋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河北元興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本項目一標段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1)招標項目名稱:雄安新區安新組團老城區及城中村雨污管網恢復重建項目施工一標段(二次)。
(2)項目建設地點:雄安新區安新縣。
(3)建設內容及規模:
雄安新區安新組團老城區及城中村雨污管網恢復重建項目施工一標段(二次),包括玉皇廟街、西大街、小西街村福民路、小西街村富民路、小西街村村北西路、小南街、華傲園西向口、東新街、建昌南街、神道街的雨水管道。
(4)一標段最高限價:17194843.49元。
(5)計劃工期: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為準。
(6)本招標項目的標段劃分:本次招標不劃分標段。
2.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所含全部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一標段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最低要求: / 。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 一標段項目經理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不得兼任本項目其他職務),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承諾書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4)財務要求:提供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財務審計報告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成立一年內企業提供財務報表)。
(5)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監理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區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m.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n.投標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投標人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r.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為準);
s.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咨詢服務(前期咨詢資料成果對潛在投標人全部公開的除外);
t.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u.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評價為履約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或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納入嚴重失信名單的(包括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雄安新區或招標人禁止其參加投標活動)(上述招標公告“信譽要求”第②項修改為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