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至縣盛池鎮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水網保通遺留問題處理項目(第二次)
競爭性磋商邀請
四川志磊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四川省資陽市樂至縣盛池鎮埝田溝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擬對樂至縣盛池鎮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水網保通遺留問題處理項目(第二次)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進行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1.1.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編號:SC11002420250455
二、項目名稱:樂至縣盛池鎮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水網保通遺留問題處理項目(第二次)
三、最高限價:170292.41元
1.2.磋商項目簡介
本工程為樂至縣盛池鎮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水網保通遺留問題處理項目(第二次),工程內容為二級鋼筋混凝土承插管安裝、混凝土路面拆除及恢復、沉砂池施工、排水溝施工、河道清淤等。
1.3.邀請供應商方式
本項目以發布公告的方式邀請供應商參加磋商。公告在“應進必進 陽光交易”農村三資數字交易平臺(https://zc.cdaee.com:18080/ygcg/)發布。
1.4.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具備的條件
一、需要滿足的一般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注: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視同中小企業。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供應商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省外企業,具有有效的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入川錄入證。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1.5.供應商禁止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