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綦江區采煤沉陷區地質災害排除及環境整治工程(一、二標段)招標公告
綦江區采煤沉陷區地質災害排除及環境整治工程 (
一、二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綦江區采煤沉陷區地質災害排除及環境整治工程 已由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綦發改投〔2024〕130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綦創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和業主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重慶綦創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一、二標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綦江區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一標段為打通鎮、石壕鎮危巖整治,危巖治理方式為:
(1)危巖單體(錨固為主):“人工清除+錨固+凹腔填補+裂縫封填+臨時防護措施”;
(2)坡面孤石(清除為主):“破碎清除+錨固”;
(3)危巖帶采用錨桿擋墻支護:
(4)危巖單體及后緣卸荷裂縫采用混凝土封填并輔以專業監測。二標段為打通鎮天星村1組滑坡應急搶險工程,通過“微型樁+擋墻+地基注漿加固+裂縫封閉+部分院壩恢復+排水”方式,保護居民房屋與部分院壩,消除因山體滑坡造成的對周邊百姓生命財產威脅,達到應急搶險目的。
2.3 本項目工程總投資金額:1000萬元。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的設計施工圖和招標文件、答疑、補遺、工程量清單等資料所涉及的全部內容。
2.5 工期要求: 360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要求: 24個月
3.政府采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具有省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
4.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4.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