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5年便攜式無線網絡測試儀表設備項目(第二次)-詢價公告
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5年便攜式無線網絡測試儀表設備項目(第二次)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價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5年便攜式無線網絡測試儀表設備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XHTC-HW-2025-1728)。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新華招標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中國鐵塔江西省分公司2025年便攜式無線網絡測試儀表設備項目(第二次)(具體內容詳見詢價文件)。
1.6本項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100%,報價折扣超過最高限價的,將導致響應被否決。
2.采購內容及相關要求2.1采購內容:便攜式無線網絡測試儀表設備。
2.2項目規模:含稅預算金額6.444萬元,不含稅預算金額5.8162萬元,其中設備類含稅預算金額4.5萬元,不含稅預算金額3.9823萬元;服務類含稅預算金額1.944萬元,不含稅預算金額1.8339萬元。
2.3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取1名成交供應商。
2.4交貨期:自訂單下達之日起15日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
2.5項目類型:貨物類。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3年。
2.7合同簽訂:成交供應商將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簽訂合同。
2.8質量要求:足本項目技術規范要求并達到國家或行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本項目要求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如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3.2供應商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承諾函。
3.3本項目接受代理商響應。若為制造商,供應商須出具制造商聲明函;若為代理商,代理商須出具制造商針對本項目核心產品的授權,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響應,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時響應。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3.5供應商之間不得存在關聯關系,關聯關系的認定標準如下: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響應。
注:供應商對本單位在互聯網上披露的公司注冊電話、公司注冊郵箱、公司注冊地址等相關信息進行核查,若存在與其他單位信息一致情況,請提供相關內容及說明。
3.6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