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4
招標名稱官渡區福保半島濕地建設項目巖土勘察及施工圖審查服務
是否為電子標電子標
招標編號E530100202500711001
代理機構
昆明晨晟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人
昆明市官渡區水務局招標文件獲取開始時間2025-11-24 17:00:00
招標文件獲取結束時間2025-12-01 17:00:00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12-05 09:30:00
招標文件提問截止時間2025-12-02 17:00:00
招標文件答復截止時間2025-12-04 17:00:00
官渡區福保半島濕地建設項目巖土勘察及施工圖審查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編號:KCFW-2025-10314
1.磋商條件本項目為官渡區福保半島濕地建設項目巖土勘察及施工圖審查服務(項目名稱),項目資金來自政府投資(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采購人為
昆明市官渡區水務局,采購代理機構為昆明晨晟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磋商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擇優選定服務單位。
2.項目概況與范圍2.1項目概況:
該項目占地面積1923.3畝。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濕地水系提升工程、生態修復及防浪堤改造工程、福保大溝生態修復工程和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及附屬設施工程等。
2.2采購范圍:完成官渡區福保半島濕地建設項目巖土勘察及施工圖審查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勘、施工圖等設計文件的審查工作(含發生設計變更/重大設計變更需重新送審),并協助完成全部施工圖審查文件的相關報批、審批、備案手續,根據招標人要求出具階段性意見及審圖合格證書,招標人要求中標人在設計過程階段介入本項目的相關審圖工作,參與項目重大技術方案和重大設計變更的論證,并提供意見和建議。
2.3采購規模:約8.13萬元。
2.4項目實施地點:
昆明市官渡區福保半島。
2.5
服務期限:對符合審查條件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地質勘察報告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包括施工圖修改時間和審查機構的復審時間)。
2.6質量標準要求:執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46號修改)、《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面推行數字化審圖進一步簡化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工作流程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云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多審合一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云建設〔2020〕81號)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現行相關勘察設計規范。施工圖審核報告應滿足現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資料齊全,并取得勘察文件和設計文件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2.7標段劃分:本次磋商項目只設1個標段。
2.8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2.9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磋商,并滿足以下要求:①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但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
2 家。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合體協議書隨磋商申請文件一并提交采購人。②申請人的磋商申請文件及成交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③聯合體成交后,聯合體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與采購人簽訂合同,聯合體各方為履行合同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④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即聯合體中有同專業資質的申請人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⑤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磋商。聯合體各方簽訂聯合體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磋商,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磋商。聯合體各方在同一采購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磋商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磋商的,相關投標均無效。⑥聯合體資質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進行認定。
3.磋商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具備經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企業(事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的法定證明文件。說明: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
3.2資質要求:申請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認定書,審查業務范圍須包含勘察審查二類及以上,市政設計審查二類及以上(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
3.3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須具備有效的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師或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須為申請人本單位人員,提供項目負責人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
3.4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經第三方機構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或損益表,下同))【注:申請人若為事業單位的,則不需提供利潤表;新成立企業不滿一年的,須提供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資金存款證明或由磋商申請人自行出具的財務情況說明書】。說明: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單位提供。
3.5磋商申請人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磋商申請人須提供繳稅所屬時間在2024年01月01日至本項目磋商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任意2個月的稅務局稅收通用繳款書或銀行電子繳稅(費)憑證或稅務局出具納稅情況的相關證明,依法免稅的,應提供依法免稅的相關證明文件;至磋商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止,磋商申請人成立時間不足1個月的,可提供相關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