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基地項目監理(一期)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基地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雄安新區營商環境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關于開展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基地項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4〕96號)、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出具中國華電總部基地項目施工準備階段設計方案的初步意見》雄安自規函〔2024〕7號、雄安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雄安備案〔2025〕07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雄安華濱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 ,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招標人為雄安華濱投資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華電招標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基地項目監理(一期)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建設地點:項目位于雄安新區啟動區總部區XACR-2024-012地塊。
2.2建設規模:規劃總用地面積67879.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36.5萬平方米。其中地上總建筑面積約22.7萬平方米,地下總建筑面積約13.8萬平方米。
一期工程建設范圍:32#和33#地塊紅線內所有地上及地下建(構)筑物;31#和34#地塊(配建綠地);31#地塊范圍內地下部分通往軌道交通樞紐的地下連通道;32#地塊至29#地塊南側紅線的地下連通道;32#地塊至33#地塊的地下連通道。建筑面積約25.73萬平方米,地上15.83萬平方米,地下9.9萬平方米,暫定2025年12月開工,2028年12月完工,實際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2.3招標范圍:本項目監理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設計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含變更、洽商等)及整個監理服務期的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的施工準備、臨時工程、土護降工程、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含精裝修)、建筑屋面、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建筑電氣、建筑消防、弱電及智能化系統、通風與空調、建筑節能、綜合能源服務管理系統、熱力工程、燃氣工程、泛光照明及綠建(節能)、電梯、幕墻、人防工程、小市政、標識、室外工程(含道路廣場、綠化工程、圍墻大門等)、高低壓變配電工程(不含規劃條件要求配建的變配電室內的變配電設備)、配建市政工程(含綠地、開關站、熱力站、公廁等)、本項目范圍內所有相關專業市政管線至接駁點及地下管線等設計圖紙(含變更、洽商等)全部工程及數字化模型(BIM、CIM)建設的監理服務,對工程建設期內安全、質量、進度、造價、環保、綠色和文明施工、BIM技術應用等進行全方位控制,對合同、信息等進行全面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綜合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含垃圾處理、污水排放、噪聲、粉塵等)等法定職責,以及對本項目缺陷責任期、竣工結算階段的全部工程監理服務工作,配合本項目有關合同結算、合同結算審計、各類獎項申請申報等相關工作。
2.4項目施工工期計劃:具體施工計劃以建設單位要求為準。一期工程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12月(實際以開工令為準);計劃完工時間:2028年12月;竣工驗收備案時間:2029年7月。主要節點計劃如下:2025年12月土護降施工(一期)開工,2026年9月主體工程開工,2028年12月完成外幕墻、室內精裝修、機電工程安裝,2029年7月完成一期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2.5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的缺陷責任期結束且監理范圍內全部工作完成止。施工階段自本項目監理合同簽訂后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缺陷責任期階段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至缺陷責任期滿止,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監理單位有義務配合本項目工程相關合同結算、合同結算審計、各類獎項申請申報等相關工作。
2.6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2.7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2650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投標人須滿足以下①②中任意一項均可:①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②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2)業績最低要求:投標人近五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具有一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獨立承擔并竣工的單個項目監理合同額在2000萬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施工監理業績。
公共建筑指參照《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 50352-2019“2.0.3 公共建筑供人們進行各種公共活動的建筑。” 公共建筑一般包括辦公建筑、商業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衛建筑、通信建筑、交通運輸類建筑等。
(3)總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同時滿足下列①至⑤項的要求:
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并提供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近6個月連續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年齡不超過55周歲;
②具有工程技術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③近2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驗收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身份主持的已竣工的單個項目監理合同額1500萬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監理業績,且具有10年及以上監理工程師工作經驗(以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時間開始計算);
④在工程建設領域無不良信用記錄(提供承諾函和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截圖);
⑤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任職(提供不在其他在施建設項目任職承諾書)。
(4)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