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榕江東濱江大道排污泵站機電設備采購項目(二次)
榕江東濱江大道排污泵站機電設備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概況
榕江東濱江大道排污泵站機電設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貴州泓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凱里市未來城城市之門B棟15層15-24號)現場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2月4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榕江東濱江大道排污泵站機電設備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HJ-ZB-GZ2025033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項目序列號:/
采購內容:本項目施工圖或工程量清單所示全部內容
采購數量: 1批
采購預算:1731488.93元
最高限價:1731488.93元
二、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供應商資格條件要求:
①供應商屬于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體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體要求:提供完整的 2023年或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蓋有會計師事務所單位章和注冊會計師的執業專用章、并附會計師事務所的營業執照及執業證書)或提供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具體要求: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函(供應商自行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