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關于樂東縣鶯歌海鎮(新一社區)陸基海水養殖集中取排水設施項目EPC模式(工程總承包)招標代理機構遴選公告
關于樂東縣鶯歌海鎮(新一社區)陸基海水
養殖集中取排水設施項目EPC模式
(工程總承包)招標代理機構遴選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規范項目招標采購管理工作,確保招標過程公平、公正、公開,我單位就“樂東縣鶯歌海鎮(新一社區)陸基海水養殖集中取排水設施項目EPC模式(工程總承包)”招標代理機構組織公開遴選,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單位踴躍報名參與,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項目概況
(一)遴選范圍
本次遴選面向社會公開征集1家合格的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本項目EPC模式(工程總承包)的招標代理全流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前期服務、招標方案編制、招標文件擬定、招標公告發布、開評標組織、評審報告出具等相關工作。
(二)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
項目總投資:8559.52萬元;
資金來源:申請政府資金;
招標控制價:以財政評審金額為準。
二、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招標代理相關業務,且成立滿3年;與行政機關及其他國家機關無隸屬關系或其他利益關聯。
2.已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完成網上登記,納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熟練掌握政務公共資源采購平臺操作流程。
3.具備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招標代理資格證書(或有效招標代理備案證明文件)。
4.擁有固定獨立辦公場所及開展招標代理業務必需的辦公條件;若在自有場所組織評審工作,需配備符合標準的評審場地及錄音錄像等全程監控設備設施。
5.具備開展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相應資金實力,擁有履行合同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豐富采購經驗及穩定專業的服務團隊,且具備項目管理、勘察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項目前期服務類代理采購經驗。
6.近3年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行政處罰或不良信用記錄(以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