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西港大道(經7路至經11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西港大道(經7路至經11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由 福清市發展和改革局以 融發改審批〔2025〕516號批準建設, 建設單位為 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建設資金來源 自籌, 招標人為 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福清市新厝鎮;
2.2. 工程建設規模:
對西港大道(經7路至經11路)現狀道路的橫斷面進行優化調整,路基處理和路面結構挖除新建、廢除新建雨水管、新建污水管和電力排管、更新照明設施并改造道路綠化等,全長685.12米,寬度42米;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福州江陰港城經濟區西港大道(經7路至經11路)道路工程(施工)。工程內容包括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電力照明工程、綠化工程、交通工程等招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具體以招標圖紙為依據,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合同額 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單項工程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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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36362440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365 個日歷天, 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設計及現行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