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蘭區保留村莊(江東新區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二期)(竣工結算審核)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本次比選美蘭區保留村莊(江東新區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二期)(竣工結算審核),比選人為海口市美蘭區旅游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出資比例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 竣工結算審核 進行公開比選。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項目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江東新區內。
2.2項目編號:HNZT-2025-60
2.3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該項目工程服務范圍包含江東新區內演豐鎮和三江鎮等2個鄉鎮區域的8個村委會76個自然村。建設內容包括污水收集管網、污水提升泵站、污水處理站等。
2.4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日起開始實施,至工程竣工結算審核結束止。
2.5比選范圍:美蘭區保留村莊(江東新區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二期)(竣工結算審核)相關服務,具體以合同簽訂內容為準。
2.6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行業相關技術規范標準要求。
2.7比選控制價:27.37萬元。
3.參選人資格要求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3.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如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單位只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3.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3.5、參選人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成立不足三年的從成立之日起算),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產品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