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機器管招投標)飲用水水源地萬寧水庫北岸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
飲用水水源地萬寧水庫北岸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飲用水水源地萬寧水庫北岸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施工)以萬行政審批【2024】49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萬寧市生態環境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1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飲用水水源地萬寧水庫北岸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飲用水水源地萬寧水庫北岸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施工):
2.1 建設地點: 萬寧水庫北岸國道G223以南生態緩沖帶區域
2.2 建設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村域復合污染生態攔截工程、集中農田面源生態攔截工程、庫濱生態濕地建設工程三大類工程。其中村域復合污染生態攔截工程包含蓄滯凈化塘38748㎡、清水綠帶2163m、植物隔離帶17482㎡:集中農田面源污染生態攔截工程包含吳清溝渠生態改造322m、生態溝1379m;庫濱生態濕地建設工程包含庫濱生態濕地251240㎡。
2.3 計劃工期: 365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730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飲用水水源地萬寧水庫北岸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施工),總承包范圍按招標人后續招標時提供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與相關補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具體以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含變更)為準)
2.5 招標控制價(元): 28109695.27
2.6 質量要求: 合格
2.7 應用BIM技術: 不應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飲用水水源地萬寧水庫北岸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 詳見招標文件執業資格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