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教學綜合樓項目(施工圖設計、施工、預制構件生產一體化)-變更公告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教學綜合樓項目(施工圖設計、施工、預制構件生產一體化)已由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榕發改審批〔2025〕142號批準建設, 項目業主為 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 建設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 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 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為 福建省機電沿海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完成 初步設計及批復,項目投資估算或投資概算金額85680800元,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項目建設地點:福州市晉安區桂山路 172 號;
2.2 項目建設規模:
本工程擬建教學綜合樓,總建筑面積 13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0610㎡,地下建筑面積 2890㎡;地上六層地下一層。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建、給排水、電氣、通風、消防、道路、景觀綠化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工程;本項目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裝配率不低于50%;按綠色建筑一星設計。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房屋建筑工程
(2)招標類型:工程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
招標范圍包括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教學綜合樓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施工、預制構件生產一體化的工程總承包任務。具體招標內容如下:①設計范圍:施工圖設計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裝修工程、室外工程和所有工程施工圖設計、所有專業工程深化設計、預制構件的深化設計以及配合設計文件報批、評審及相關后續服務。其中①建筑安裝工程包括:土石方、既有人防防空洞填埋加固事宜(包括調查、踏勘、測量、填埋、加固、封堵)、地基及基礎、基坑支護及降水、主體結構、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裝配式預制構件設計(含混凝土、裝配式內墻板等的深化設計、構件拆分)、給排水、暖通、電氣、人防、消防、弱電工程(含智能化系統)、廣播通訊、電梯、防雷、抗震支吊架、標識工程、綠色建筑、節能設計、海綿城市、環保降噪等項目相關所有專業工程設計;②裝修工程包括:外墻裝飾裝修工程、室內裝飾裝修(含室內精裝修、二次裝修深化設計(含報告廳、黑板、教研辦公室壁柜、教室書包柜、開窗器、門窗二次深化設計)等項目相關所有專業工程設計;③室外及附屬工程包括:綠化景觀、廣場、道路、座椅、景觀電氣照明(夜景照明)、路燈、充電樁、永久供水、廣電有線、通信(三網合一)、紅線內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線綜合設計、各管線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駁設計專業工程的深化設計和施工全過程的項目相關所有設計服務,以及初設圖紙中所涉及全部內容的深化設計并配合設計文件報批的后續服務。所有上述工作范圍,具體以發包人實際需求為準。根據發包人和咨詢人要求須提供設計駐場服務以及其他與本項目相關、必不可少的系統、專業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項目所有的專項設計、相關的深化設計和所需的專家論證的配合服務。承擔本項目所涉及的技術經濟分析、各類專項審查、各類論證及相關的專家費等。應用BIM 技術進行施工圖設計,并在施工階段將BIM技術由設計向深化設計延伸,實施 BIM 場景等招標范圍全部設計內容,向發包人提供 BIM 模型、碰撞報告、相應的報告成果和優化建議。②施工范圍: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及回填、土石方(含清運、場地清障)、地下障礙物(清障)、既有人防防空洞填埋加固事宜(包括調查、踏勘、測量、填埋、加固、封堵)、管線遷改、場地圍墻、道路遷改、地基與基礎(含樁基礎及試樁)、基坑支護及降水、主體工程(含裝配式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含室內精裝修、二次裝修深化(含報告廳、黑板、教研辦公室壁柜、教室書包柜、開窗器等)及相關專業工程、門窗工程、人防工程、配套專業用房土建工程、給水系統(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觀給水)、排水系統(含臨時排水排污)、暖通工程(包括空調及新風系統、通風系統、消防設施系統、人防暖通系統) 、電氣工程;動力配電系統;照明配電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雷接地系統;人防電氣工程;綠色節能措施、消防工程(包含消防給水工程、火災報警工程、消防水池)、弱電工程(含有線電視系統及三網通通信工程等)、電梯工程(含裝修)、智能化系統(包括多媒體教學系統、信息網絡系統、綜合布線系統、校園廣播系統、多媒體會議系統、有線電視系統、視頻安防系統、車庫管理系統、電梯五方通話系統、建筑能耗監測系統等項目相關所有智能化系統)、室外總體工程(含綠化景觀等構筑物、室外附屬建筑、道路及廣場鋪地、室外停車場、景觀給排水及照明、室外水電綜合管網、污水處理、室外智能化系統、海綿城市、室外給排水工程)、預制構件生產(或采購)及安裝、標志標識系統工程、抗震支架、夜景照明環保降噪、節能、綠色建筑、充電樁、永久供水、廣電有線、通訊(三網合一)、樓棟及地下室運營商信號覆蓋。各管線接入校內(含紅線外)及破路開口、外部道路至紅線內部的施工便道由總承包單位負責申請、設計及施工,并通過職能部門驗收,分包單位需報發包人及全咨單位確認后方可實施。臨時工程(臨時設施、臨時施工圍墻、大門等項目相關所有臨時工程)等施工范圍內所有建設單位要求的工程、項目驗收、備案和工程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及服務、運行及調試運營期間的各項工作等項目相關所有內容。以及專業配套工程及水電表的申請和過戶、施工、備案等一切相關資料及流程的辦理工作。③采購范圍: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設備及設施的采購。需負責采購材料的保管、安裝及調試、培訓、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保修服務。工程設備采購最終以發包人確定范圍內容為準。④裝配式建造需符合相關規定,裝配率不低于50%。注:所有上述工作范圍,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發包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