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市分公司2025年丹陽港華燃氣高壓管道智能巡檢系統鐵塔監控服務采購項目-詢比(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市分公司2025年丹陽港華燃氣高壓管道智能巡檢系統鐵塔監控服務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比(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市分公司2025年丹陽港華燃氣高壓管道智能巡檢系統鐵塔監控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JZT-2025-15975)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且已落實。
1.5采購預算:采購預算不含稅10.84萬元,含稅11.98萬元,設備采購部分,全彩夜視前端感知服務(攝像機)、硬盤錄像機、企業級硬盤等設備采購約為7.93萬元,稅率13%,調試調測、技術支撐等服務部分:約為4.05萬元,稅率6%。
1.6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7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成交供應商數量為1人,成交份額100%。
1.8★本項目最高限價:本項目按折扣(非OFF)報價,最高響應限價為報價折扣(非 OFF)100%,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將否決其響應。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采購用于鎮江市丹陽港華燃氣管道智能巡檢監控項目。
2.2服務區域:江蘇省鎮江市,具體以采購人指定地點為準。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4供貨期:自供應商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供貨。
2.5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行業及采購人要求。
2.6技術標準要求:合格,詳見技術規范書。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3.1.1依法設立:本項目要求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不同分支機構,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3.1.2財務要求: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并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1.3業績要求:供應商2022年10月1日至響應截止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同類(信息化/智能化設備、服務等)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含稅金額不少于【10】萬元(含)人民幣。
注:①單項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合同金額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其他結算文件的時間和金額為準;②若為單項合同,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原件的掃描件或電子件(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③若是框架合同,則須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原件的掃描件或電子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金額頁(如有)、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以及能顯示對應關系的訂單或其他結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僅認可訂單或其他結算文件其中一類證明文件,若同時提供多種證明文件的允奔湓繒呶肌"芟钅懇導ㄊ緣ハ詈賢�/框架協議數計算,即同一框架協議下具備多個采購訂單,認定為一個項目業績。⑤簽訂時間缺漏的,若證明材料可有效判斷業績時間滿足要求則予以認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將不予認可。
3.1.4控股管理關系: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供應商的股東全部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3.1.5響應產品資格要求:響應產品應是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與往來的國家或地區】的產品。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