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鄉沂源河沿線生態環境治理及特色農文旅發展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板橋鄉沂源河沿線生態環境治理及特色農文旅發展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休寧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板橋鄉沂源河沿線生態環境治理及特色農文旅發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休發改行審[2024]262號);
1.4
招標人:休寧縣板橋鄉人民政府;
1.5 項目業主:休寧縣板橋鄉人民政府;
1.6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板橋鄉沂源河沿線生態環境治理及特色農文旅發展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HJXGC2025G044;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HJXGC2025G044A;
2.5 建設地點:休寧縣板橋鄉;
2.6 建設規模:項目造價約401.21萬元;
2.7 合同估算價:4012114.13元;
2.8 計劃工期:160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整治、攝影節點打造、道路提升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10 項目類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2.11其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業績要求:/。
3.3 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類)證書,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3.4 項目經理業績要求:/。
3.5 投標人財務要求:/。
3.6 投標人信譽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5)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6)投標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