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沂市駱馬湖新店水源地生態治理工程(EPC)項目監理
新沂市駱馬湖新店水源地生態治理工程(EPC)項目監理項目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沂市駱馬湖新店水源地生態治理工程(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新沂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專項資金及市財政配套,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新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人為新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代建機構為/,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偉業房地產土地評估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新沂市駱馬湖新店水源地生態治理工程(EPC)項目監理 (標段名稱)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新沂市新店鎮。
2.2 項目總體建設內容:對駱馬湖新店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底泥清淤約38.5萬立方米,種植挺水、沉水植物約2.5萬平方米,新建雷諾護墊護坡約3.06萬平方米、格賓石籠護腳約0.29萬立方米,設置生態圍隔約1570米等。
2.3 本合同項目監理范圍:新沂市駱馬湖新店水源地生態治理工程(EPC)項目施工期及缺陷責任期等階段的全過程監理服務及相關協調工作(對工程進行“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2.4 本合同項目監理服務期限: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責任期監理。
2.5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為1個標段,本標段為1標段;
2.6 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①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②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投資額不小于1500萬元的類似監理項目[類似監理項目指河道治理、生態修復相關工程的監理項目],業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為準,兩者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財務要求:近三年財務狀況表,詳見招標文件。
(4)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本企業注冊,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住建部頒發的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水電專業)并無在建工程(提供承諾書);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附在投標文件中),可以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選派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不作要求,中標人在合同簽訂時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配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以注冊專業為準)。注:所有監理人員必須在本企業注冊。
(6)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
(7)信用等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