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項目監理招標公告
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項目監理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已由河南省水利廳以豫水辦資【2025】16號、鄭州市水利局以鄭水辦【2025】62號批復,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統一代碼:2507-410103-04-02-780997,已具備招標條件,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企業自籌,招標人為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現委托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對本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要求的潛在投標人前來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項目監理
2.2項目編號:25-GC-0715
2.3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建設一體化泵站一座,規模8000m3/d,揚程47米,建設管道泵一組,規模1170m3/d,揚程30米;鋪設管道DN100-DN600共34.7公里;關停機井30眼,封存現狀水井29眼,改造現狀水井為監測井1眼;置換水量207.65萬立方米/年,可完成采水量202萬立方米的年度目標,可完成關停機井30眼的目標。
2.4招標范圍: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驗收結算階段、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服務。
2.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規范和標準。
2.6監理服務期限:從監理人收到招標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結算完成及EPC工程保修期結束止。包括所有工程的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EPC工程質量保修階段監理服務。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確定中標人: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由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由定標委員會采用票決法確定中標人(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及定標辦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須為獨立法人機構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執業資格且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并與公司具有勞動合同關系(提供投標單位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以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查詢明細表加蓋社保部門印章或網絡查詢頁為準,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并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格式自擬)。
3.4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至少具有一項管道DN600及以上的工程監理項目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協議書掃描件)。
3.5財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企業從成立之日起計算,若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6信譽要求:
3.6.1水利投標企業及相關執(從)業人員須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進行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提供網頁截圖)上述查詢事項提供查詢網頁截圖(查詢網頁截圖需顯示查詢日期,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日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