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市臨川區東鄉水(唱凱花洲段)防洪工程公告
撫州市臨川區東鄉水(唱凱花洲段)防洪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撫州市臨川區東鄉水(唱凱花洲段)防洪工程已由 江西省水利廳以贛水許可字[2025]14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撫州市臨川區唱凱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撫州市臨川區東鄉水(唱凱花洲段)防洪工程
2.2 建設地點:撫州市臨川區唱凱鎮。
2.3 招標規模:工程投資12395183元;本項目招標控制價:10354279.29元。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唱凱花洲堤加高培厚長5.29km,堤身粘土斜墻防滲長1.1km,堤基防滲壓浸堤長0.50km,堤身護坡1.25km,固腳護岸1.35km,清淤疏浚 0.355km,拆除重(擴)建自排閘3座,新建下河踏步10處。
2.5 計劃工期:365日歷天(具體以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
2.6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 2022〕5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6)投標單位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應提供本單位近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繳納“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有效證明,因工作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變更時間為準,還需提供變更前單位的社保證明材料。擬派上述人員中為退休人員的,提供退休證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 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還應提供相應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