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水利基礎設施綜合提升改造項目(四期)—團山澗等 11 座水庫、蓮花水和泊洋湖堤應急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湖口縣水利基礎設施綜合提升改造項目(四期)—團山澗等 11 座水庫、蓮花水和泊洋湖堤應急治理工程 已由湖發改字【2022】279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湖口縣石鐘振興鄉村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為專項債,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經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本項目施工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湖口縣內;
2.2招標規模:本項目總投資約1563.03萬元。本項目招標控制價9920990.97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團山澗、上澗、美滿、獨山、小橫山、六甲山等 6 座水庫進行水毀修復;堰塘、胡椒巒、凰山、東風、二房澗等 5 座水庫大壩防滲加固設計;維修加固灌溉渠道 227.9m。
(2)蓮花水治理河道長1.9km。護坡護岸長 2.37km,新建便民親水設施 3 處。
(3)泊洋湖堤整治長64.2m。護坡長 64.2m,自排閘箱涵接長 19.6m,改造相應附屬設施;南北港進洪堰右側擋墻水毀修復長 36.2m。
2.3計劃工期:18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9日。
2.4招標范圍及內容: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所約定的所有內容;
2.5標段劃分:1 個施工標;
2.6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水利工程)(
https://ggzy.jiangxi.gov.cn/)企業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持有有效的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持有水利水電貳級及以上(不含臨時)注冊證和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證書;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擬投入的項目建造師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
(7)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