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順平縣城區排水防澇管網改造項目(第三、十一標段)EPC總承包公告
順平縣城區排水防澇管網改造項目(第
三、十一標段)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順平縣城區排水防澇管網改造項目(第
三、十一標段)EPC總承包 已由 順平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 以 順發改字【2025】64號批復(順平發改招標核準[2025] 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順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自 申請上級資金及縣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順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10433.04萬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價 8988.595996萬元, 建設規模:對順平縣城區34個小區,8座學校,27個局機關事業,13條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共計建設d300mm~d1600mm雨水管道約50.8公里,改造建設d400mm~d500mm污水管道約14.4公里。改造電力、通信管道約8.7公里。 建設地點: 順平縣城區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分為11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2個標段:1.第三標段:順平縣城區排水防澇管網改造項目(第三標段)EPC總承包,最高投標限價1057.356263萬元
。2.第十一標段:順平縣城區排水防澇管網改造項目(第十一標段)EPC總承包,最高投標限價 749.237798 萬元。 要求完成該項目施工圖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等與工程相關的設備材料采購及竣工驗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審計、結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3計劃工期:540日歷天。 2.4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現行設計規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 3.2設計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市政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企業所在地叁級資質未取消的,可提供叁級資質并提供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證明文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不接受“資質預警”或“資質異常”企業投標) 3.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本次招標應確定承擔 施工 工作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單位參加投標,項目經理由牽頭單位委派;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其相關聯合體的投標都將被拒絕; 3.3.2聯合體數量不超過 2 個; 3.3.3聯合體的各專業資質等級,根據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專業分工認定,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承擔相應專業工作的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不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所承擔的專業工作對應各自的專業資質認定; 3.3.4其他:如投標單位為大型企業的需給中小企業預留比例為 40%,需給小微企業預留比例為 40%的60%對以上內容做出承諾并寫承諾函;如投標單位為中型企業的需給小微企業預留比例為 40%的60%,對以上內容做出承諾并寫承諾函(投標單位為中型、小型或微型的需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本項目所屬行業:建筑業 3.4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
3.1.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