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駐馬店市驛城區春曉街等路段排水防澇改造工程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標段、監理標段
駐馬店市驛城區春曉街等路段排水防澇改造工程項目招標公告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項目編號:ZMD2025-05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駐馬店市驛城區春曉街等路段排水防澇改造工程項目已經驛發改[2024]104號批準實施,項目代碼2405-411702-04-01-446969。招標人為駐馬店市驛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活動。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駐馬店市驛城區春曉街(文明大道-駿馬路)、翡翠街(春曉街-家屬院)等10段道路沿線現狀雨水管網進行改造,包含改造DN500~DN800雨水管網7.0435km,管材為鋼筋混凝土管;配套改造雨水井、雨水口等附屬設施工程。具體施工內容及規模以經審查通過的設計圖紙為準。
2.2建安工程費用概算投資約3538.96萬元。
2.3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標段:
2.3.1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3.2工期要求:總工期200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20日歷天,在設計周期內完成本項目全部設計內容,并確保相關成果文件通過審查。
2.3.3質量要求:設計質量滿足國家現行的工程建設設計方面的規范、規程、標準及規劃、住建部門的有關規定,設計質量標準合格,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2.3.4招標范圍:本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工程設計(本項目施工圖設計工作,建設期及缺陷責任期設計服務,包含但不限于本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服務及設計后續施工配合等內容;2.工程施工及采購(包含本工程施工圖范圍內全部施工內容和材料、設備采購安裝、調試等)等相關內容,并按規范、規定完成各項驗收、試運行、項目移交及竣工驗收、缺陷修復及保修等;3.按照相關規定協助發包人辦理項目報建、報批、質監備案等手續;4.其他應包含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范圍的內容。
2.3.5確定中標人:本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標段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2.4監理標段:
2.4.1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2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及地方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
2.4.3工期要求:同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工期,控制在招標人與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工期之內(考慮正常延期);
2.4.4招標范圍:本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范圍內的工程監理及相關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標段:
3.1.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為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投標人須具備資質條件:
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且符合資質證書核定承攬范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1.3擬派項目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擬派項目設計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以上(含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證書,提供勞動合同和近期社保繳納證明。
3.1.4擬派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擬派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無在建項目,提供勞動合同和近期社保繳納證明。
3.1.5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系列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以上(含中級工程師)技術職稱證書,提供勞動合同和近期社保繳納證明。
3.1.6財務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具有2022、2023、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若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后經審計的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