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元素分析儀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天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天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元素分析儀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融(天津)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開區紅旗路218號慧谷大廈1010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 13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TDZC2025N0118
項目名稱:天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天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元素分析儀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54.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元素分析儀:1臺。該設備通過燃燒、還原、吸附-解吸,熱導檢測等步驟,自動完成對固體\液體樣品中碳、氮、硫、氫、氧5種構成有機物主要元素的精確定量分析。具有快速、高效、準確、安全、環保、自動化程度高等特點。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參與磋商,具體要求詳見項目需求書。本項目不得分包轉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30天內交貨及完成安裝調試并具備驗收條件(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工業
(1)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10%的扣除。
(2)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3)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注:中小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4)按照《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文件要求,對政府采購節能、環境標志品目清單內的產品實施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評標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裝或快遞包裝的,按照《財政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