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分析了目前城市污水再利用的現狀,及其污水再生利用的實施對策。
關鍵詞:污水,水資源,再生利用
我國水資源非常短缺,人均占有量僅為世界人均量的1/4,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經濟的迅猛發展,城市缺水問題日益突出。全國669個城市中,有400個城市常年供水不足,其中110個城市嚴重缺水,日缺水量達1600萬立方米。大部分北方城市呈現資源型缺水,南方多水城市因受到污染,則已出現水質型缺水趨勢。2000年我國城市污水排放量達332億立方米,絕大部分污水未經有效處理再生利用,而直接排入江河湖海。污水再生利用是提高城市水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徑,也是充分利用水資源的直接措施。
1我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現狀
我國的污水再生利用歷史大致分為三個階段。“六五”期間是起步階段“, 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年時間是技術儲備、示范工程引導階段,2001 年“十五”綱要明確提出污水利用進入到全面啟動階段。但目前污水利用除污水灌溉外,在城市利用方面還未能廣泛應用。
到現在為止,全國水的重復利用率平均為40% 左右,而發達國家平均為75%~85%,城市廢水處理率不到20%。我們絕大多數城市都是先給水再污水,給水處理廠供了多年的水,沒有污水處理廠,城市污水任意排放到江河中造成了污染;很多城市雖然建了污水處理廠,卻長期不能滿負荷運行;有些建了污水處理廠,卻沒有建設污水收集系統,污水處理廠無污水可處理;也有一些城市缺乏足夠的運行費用。因而造成水污染泛濫,城市污水利用成為無米之炊。
2 污水再生利用可行性分析
水是自然界中唯一不可替代,也是唯一可以再生的資源。人類使用過的水,污染雜質只占0.1% 左右,比海水3.5% 少得多,其余絕大部分是可再用的清水。污水經過適當再生處理,可以重復利用,實現水在自然界中的良性大循環。但長期以來,水資源按“開采- 利用- 污水排放”的方式使用,最后以排放的方式被消耗。污水排放量占開采量的比重很大,而實際利用量卻很少。城鎮供水的80% 轉化為污水,經收集處理后,其中70% 可以再次循環安全使用。這意味著通過污水利用,可以在現有供水量不變的情況下,使城鎮的可用水量增加50% 以上,這是一筆巨大的資源,相當于開辟了一個新水源。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是開源節流、減輕水體污染、解決城市缺水的有效途徑之一。節約用水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污水再生利用,這是解決水資源短缺最經濟的辦法,也是以循環經濟的理念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措施。
2005 年我國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5%,這給污水利用創造了基本條件,所有污水處理廠都可將污水再次適當處理后利用。如果污水利用率平均達到20%,則利用量可達40 億立方米,是正常年缺水60 億立方米的67%。即通過污水再生利用,可解決全國城市缺水量的一多半。所以有專家認為,只要搞好污水利用,就可以緩上南水北調工程。
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對策
污水再生利用是一項系統工程,是介于給水和排水之間的一門新興學科,需要有政策法規保障和各種有效措施。
3 . 1 完善法規和制度建設
首先必須制定再生水利用的強制性政策法規。要求在城市各項用水中,能夠使用再生水的場合,必須強制使用再生水。制定合理的水價格體系,體現優水優價,適當拉大自來水與再生水之間的價格差,以引導市民的用水行為,體現使用再生水的經濟效益,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
此外應制定中水標準、中水設計和施工的法規和規范,推進城市污水資源化。例如制定再生水利用水質的標準,加強對工業廢水排放進入城市下水道的水質控制,現行工業廢水排放至下水道的水質標準要嚴格實施,要特別注意傳統的污水處理工藝不可能去除物質,必須在源頭予以控制。應該促進工業清潔生產,減少廢水量、降低污染負荷,推進環境友好的工業、生產工藝以保障污水利用的安全性。
3 . 2 正確進行污水處理廠的規劃和設計
在編制各項市政專業規劃時,必須同時編制污水再生利用規劃,做到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與其它工程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在編制城市道路市政管線綜合時,必須預留再生水管道的位置,有條件的路段應預埋再生水管。污水處理廠和收集系統的規劃要考慮廢水再生利用的目標,廢水的收集系統一定要跟廢水處理廠同時、同步建設。再生水處理設施的布局應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既體現規模效益,又減少利用水管道的投資,對于城市再生水管道供水困難的地區,應該鼓勵建設中水設施。
做到規劃先行,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設施的設計建設,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水環境規劃、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以及城市排水規劃的要求,合理確定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設施的布局和設計規模,優先安排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建設。污水處理廠的規劃設計,要根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城市地理地質環境、受納水體功能、污水排放量和污水再生利用等因素,確定廠址、建設規模、處理程度和工藝流程,做到布點合理、規模適度。城市污水的處理與再用方式,應根據城市的經濟發展、自然環境條件、地理位置等因素來選擇。
3 . 3 合理確定再生水利用途徑
在城市供水中,50%~80% 是工業用水,工業用水中80% 是水質要求不高的冷卻用水,所以污水再生利用的主要對象是工業,抓住工業用水,污水再生利用才能緩解城市水資源緊張。城市利用之后的外排水再送到郊外,還可以作為農業灌溉。再生水的用途還有很多,例如市政、景觀環境、地表水和地面水的補給等,在選擇利用途徑時要考慮到經濟合理性。應該優先選擇水質要求低的利用對象,使得利用前的處理程度越低越好;應該盡量縮短輸水的距離,就近回收、就地利用,采取“先近后遠、先易后難”的原則,逐步擴大再生水的用戶和用量,以便減少建設和運行費用;應該注意選擇多個利用對象,以便實現時間的供需平衡;應該努力實現地表水與地下水的聯合調度,利用地下蓄水層,讓凈化后的再生水充分發揮其作用;按照“優水優先、一水多用、重復利用”的原則,城市草地花木澆灌、建筑施工、道路灑水、汽車沖洗等必須優先使用再生水。具體參見http://www.bnynw.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3 . 4 切實保障污水資源化的安全性
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過程中,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只注重大力推廣污水的再生利用,而不注意到保障水的安全問題。必須在絕對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將污水的處理與利用相結合,逐步提高污水的再生利用水平。
污水再生利用要特別注意防止對環境衛生的影響,防止造成傳染病的可能性。如果再生水用于工業,要保證工業品的衛生質量,不能破壞工業用水系統,例如水質是否會損害工業冷卻水管道系統;如果要補給飲用水源,則更要注意飲用水源的安全性;如果再生水用于農業灌溉,要保證農作物的衛生質量、田地土壤的質量、地下水的質量不受到影響。
為了避免工業廢水對城市污水處理廠和再生利用設施正常運行的破壞,要建立實行城市排水許可制度,對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與商業廢水的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質含量進行嚴格的控制,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設施的安全有效運行。必要時,應強制要求排污企業對排入污水收集系統的廢水進行一定的廠內預處理,去除廢水中對生物處理具有毒害作用的物質、生物處理難去除的物質,以及影響污水再生利用的物質,使其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環境監測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