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業窯爐協同焚燒
該方案有以下具體操作方案:
脫水或深度脫水→在水泥窯、熱電廠或垃圾焚燒爐協同焚燒;
脫水→石灰穩定→在水泥窯協同焚燒利用。
利用工業窯爐協同焚燒污泥其本質仍屬于焚燒,但利用現有窯爐,可降低建設投資,縮短建設周期。
當污泥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很高,且有可供利用的工業窯爐情況下,可優先將工業窯爐協同焚燒作為污泥的階段性處理處置方案。如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質在較長時期內不可能降低時,應規劃獨立的干化焚燒系統作為永久性處置方案。具體參見http://www.bnynw.com更多相關技術文檔。
2、機械熱干化后進行焚燒
該方案有以下具體操作方案:
脫水或深度脫水→熱干化→焚燒→灰渣建材利用;
脫水或深度脫水→熱干化→焚燒→灰渣填埋。
干化焚燒減量化和穩定化程度較高,占地面積較小。當污泥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含量很高短期不可能降低時,該方案可作為污泥處理處置可行的選擇。來源:藍白藍網


